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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三同學請注意】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應考相關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4-04-22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試務組最新公告...,註冊組公佈欄,統測,首頁/公佈欄

說明:

一、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訂於113年4月27日、4月28日(星期六、日)舉行,各節考試科目、時間請參閱簡章。

二、准考證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請向考生宣導考試當天應備妥准考證與應試文具提早出門,相關注意事項及宣導簡報請參閱附件1、附件2。

三、准考證補發:於考試期間每日第 1 節考前 1 小時至 當日考生本人應試最後一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考生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 件(如: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及與報名時繳交相同樣式之 2 吋照片 1 張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 補發,未帶身分證明文件者不予補發。〔當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仍未出示准 考證正本者,依「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第十點處理,請參閱第 18 頁。〕

四、有關考生資料如連結:汽三甲汽三乙商三甲商三乙商三丙貿三甲貿三乙養三甲國立彰師附工考場位置圖(只有考場位置圖)正確考場於當日早上8:00開放考場才會公告休息區

五、再次強調考試注意事項:

1、准考證正本為每節應試必要文件

2、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1)計算機、計算紙、文宣品、耳機類、多媒體播放器(如:MP3、MP4)…等(2)具通訊、拍照、錄影、影音、傳輸資料、GPS、錄音、振動通知、語音控制、聲控等功能之裝置。(3)妨害考試公平之物品:如教科書、參考書、電子辭典…等。

3、除試題本及答案卡(卷)外,請考生不要在准考證或文具等處標示、抄錄題目及答案,也不可以帶空白計算紙

4、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可以入場;考試開始50分鐘內不可以離場

5、考試期間不可以喝水(飲料)、嚼食或抽菸…等。

六、國文科、英文科、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二)和設計群專業科目(二)等非選擇題注意事項,亦請於本中心網站連結如右,請點選「統測非選擇題專區」。

七、請同學務必詳閱以下附件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