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五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

發佈日期 : 2024-01-29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配合衛福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公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目前政府補助民眾口腔癌、肺癌、大腸癌、乳癌及子宮頸癌篩檢:

  1. 口腔癌(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補助1次。
  2. 肺癌:(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45-74歲女性/50-74歲男性且具肺癌家族史者、50-74歲重度吸菸者,每2年補助1次。
  3. 大腸癌(糞便潛血檢查):50-74歲民眾,每2年補助1次。
  4. 乳癌(乳房X光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或40-44歲具乳癌家族史婦女,每2年補助1次。
  5. 子宮頸癌(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每年補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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