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在新住民子女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每年度分為二期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每年10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四、惟為瞭解108年度第1梯次(107學年度第2學期)受補助學校辦理情形,本署特辦理實地諮詢輔導工作。承上,有意申請「108年度第2梯次(108學年度第1學
期)」之學校(108年8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請於108年5月17日(星期五)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憑辦;直轄市、縣(市)政
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承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助理
(電話:07-8100888*2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