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訂於 113.10.19 (六 )舉 行 以下事項提醒考生注意:
一、 事先查詢應試號碼及考試地點:
(一) 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13.10.15(二 )公布 。 考生務必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試務專區 」 ,查覽或列印。


二、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 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 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另提醒有效證件不包含學生證,健保卡需要 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生 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的補救方式》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間,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 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 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考(分)區試務辦公室或試場,將依違規處理辦法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三、《溫馨提供考生應考提醒與應考檢查表》 請考生詳閱 114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41 頁至 52 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違 規被扣減成績,各項違規事項,皆將提請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後決議。「考生應考提 醒 與 應 考 檢 查 表 」 與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試 務 相 關 訊 息 , 可 至 本 會 大 考 中 心 網 站 (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與「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考試訊息」查覽。
四、《更正通訊資訊日期與方式》 考生如須更改電話或通訊地址,請於 10 月 15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0 月 24 日(四) 下午 5 時止,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點選進入「考生專區」進行修改;其中集體報名考生須先於「考生專區」註冊後,方 可登入修改。 報名資料中,「聯絡電話」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 知考生成績。考生聯絡電話如原填市話,要更改為行動電話者,亦可於此期間進行更改。另提 醒,所填行動電話如已設定拒接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
五、相關應考及考場資訊如:高三甲、高三乙、高三丙、高三丁、國立彰師附工試場平面圖。再次叮嚀重要提醒勿遲到、勿違規、手機要關機要放置指定位置、要帶身分證(不能用學生證)及文具、上下午場要看清楚、要簽全名。
六、相關應考注意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