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旨:函轉「114年度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下稱本計畫),如有推薦名單,
請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函報本署,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法務部114年3月5日法保字第11405504170號函及教育部114年3月12日臺教學(二)字第1140025769號函辦理。
二、請依旨揭計畫第4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
「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
推薦適合參與人員,推薦名額請依本計畫第四點所定表揚名額上限加倍推薦。
三、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俾增加各界參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