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016565號
主旨:請貴校(聯絡處)於110年3月1日前填報「教育部行動化應用軟體(App)調查統計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5日臺教資(五)字第110001948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聯絡處)開發行動化服務(App)前,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5點規定進行評估,如屬應由機關(學校)開發者經學校主管同意進行開發,並需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利(第10之1點)。
三、新開發之行動化服務(App)需通過經濟部工業局所訂定行動化應用軟體之檢測項目,始得提供民眾下載使用(第11點),另建立績效管理機制,定期檢討服務成效,如未完成資安檢測或逾1年未再檢測者,檢討下架。並定期提供行動化服務(App)資料、績效管理及資安檢測情形(第12點)。
四、本調查表請於110年3月1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免備文)逕送本署秘書室(資訊)吳孟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e-s502@mail.k12ea.gov.tw),郵件主旨請標示學校名稱,若無建置行動化服務應用軟體亦請告知。
本校配合實施辦法
請各單位目前已經開發或未來規劃開發之APP,請依上述要求進行處理,另已開發之APP請洽本組填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