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外亡事件樣態分析
二、旨案A1事件計6件,樣態分析如下:
(一)車禍樣態:自撞3起、他撞3起
(二)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3起、微型電動二輪車1起、步行1起、其他1起。
(三)發生時間:6時至18時-4起,0時至6時-2起。
(四)無照駕駛:2起。
現行無照駕駛規定不論汽機車,處罰金額為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罰鍰,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致人重傷或死亡4年內不得考照;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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