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主要修正志工獎勵之條件資格、志工獎勵、績優志工團隊辦理次數、頒給等次規定,請參照
發佈日期 :
2026-01-06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訓育組公告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22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54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來文、「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衛生福利部 函.pdf
衛生福利部 令.pdf
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