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申請

發佈日期 : 2026-03-06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教學組公告

一、 目的與依據 依據金管會「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第七期推動計畫」,本署辦理此計畫旨在推廣**「金融基礎教育課程模組」**,協助教師落實金融教育扎根工作,引導學生學習自我管理與正確的信用觀念,並建立防堵詐騙的意識。

二、 申請對象 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 申請與執行期程

  • 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115年4月22日(星期三) 止。
  • 計畫執行期間: 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四、 辦理要點與規範

  1. 課程規劃: 須參考「金融基礎教育課程模組」規劃至少10節課之教學進度,不限課程類型(如彈性學習、校訂必修等),但應針對同一對象進行至少一個學習主題。
  2. 會議與觀課: 每學期需辦理 2次「教學模組教學實施會議」2次「入校觀議課」
  3. 教師增能: 每學期需參與或辦理至少2場金融教育教師增能研習。
  4. 成果提交: 應於計畫結束後2個月內提交教學成果紀錄電子檔。

五、 補助原則與額度

  • 補助上限: 每校申請經費最高為新臺幣10萬元
  • 經費範疇: 僅限業務費(經常門),如講座鐘點費(內/外聘)、國內旅費、資料蒐集費、印刷費及膳費等;不補助人事費及獎金。
  • 額外獎勵: 金管會將擇定至多6所學校作為來年推廣種子學校,另行補助1萬元。

六、 學習主題範圍 課程應涵蓋以下任一主題:金錢規劃、借貸與金融信用、保管與風險管理、理財投資、金融消費者保護、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

七、 申請方式 請依公文附件填具申請表(附件1)、經費表(附件1-1)及期程表(附件2),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相關計畫細節與績優人員獎勵辦法請參閱計畫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