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

發佈日期 : 2026-03-17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依教育部115年3月1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684號書函辦理。

有關系統操作說明及實際作業應辦理事項,教育部將於系統建置完成後另案通知,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相關應辦理事項之作業期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