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好: 因首波意願調查尚未成班,為落實學生學習扶助、彌平學習落差,誠摯邀請師長協助評估學生需求並踴躍開課。相關規範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 開課流程與原則
詳閱規定: 請先參閱「學習扶助開課須知」請點這。
填寫開課表單:請點這。
時段公告: 請依師長規劃,向任教班級宣達預計開課時間。
對象媒合: 班級組成需包含至少 6 名 114-1 學期成績後 35% 之學生 (名單於.8 _共用_教務處教學組_114-1學期成績後35%名單),整班總人數(含伴讀)上限為 12 名。
下載表單: 實際上課前,請至 學校網頁_教學組學習扶助表件下載區_下載公版表單 請點這。
二、 課後結報資料(共 5 項) 課程結束後,請務必繳齊下列紙本資料以利核銷:
家長同意書
點名單暨進步名單
教學紀錄表
課程照片
教材
三、 重要規範提醒(避免核銷錯誤)
人數上限限制: 名冊總額不得超過 12 人。請注意,此為行政核銷硬性規定,並非以「實到人數」計算(若名單為 16 人但僅 12 人到課,仍屬違規)。
佐證資料齊全: 課程照片與教材為證明授課事實之必要憑證,請務必如實提供。
【法規宣導】 依教育部規定,若結報資料不符,國教署得要求追繳全部或部分補助,並視情節停止補助 1 至 5 年。感謝師長的辛勞與配合,共同守護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