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教育部函轉內政部防制妨害兵役電子版宣導資料。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相關出境規範應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