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年5月15日 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2215號函。
計畫目標:
配合 108 課綱更新科技領域教室硬體與數位資訊設備(含機器人設備)。
建置各領域皆能適用之數位教學與學習環境。
引導教師運用數位科技、人工智慧(含生成式 AI)技術進行自主學習教學設計,培養學生批判思考與創造力。
申請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詳細徵件期程與計畫書格式請參閱附件徵件須知。
如本校教師影有意願申請,請洽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