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
電話:02-773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