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41207B號修訂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
運作要點」辦理。
二、詳細實施計畫請見附件,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三、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留下正確使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
四、研習相關詢問請洽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游小姐,電話:02-27075215#173
電子信箱:hsnuartcenter@gs.hs.ntnu.edu.tw
五、有意願參與的教師其假務請自行簽辦;至於是否符合公差或公假,請詳加說明與教師
專業成長、課程規劃等等關聯性,奉核後依規定辦理。 相關課務調課補課代課,逕依
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假期間所遺課務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