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如附件
二、凡錄取者,請於103年7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上午11:30,
攜帶錄取通知書、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後發還)、轉學證明書、一年級缺曠獎懲紀錄、
一年級上學期與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原校教務處戳章)
親至國立鹿港高中明德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