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0年11月A1類交通事故(24小時內)發生12件、死亡12人。其中(1)肇事車種以普通重型機車6件最高、自用小客車3件次之。(2)不明原因肇事4件最高、未依規定讓車3件次之。(3)事故發生時段以08-10時3件最高,10-12、14-16及18-20時段各2件。(4)當事人年齡以65-74歲4件最高、51-64歲3件次之。
二、(1)酒後開騎車,同車乘客一併處罰600~3,000元。(2)拒酒駕找代駕,酒後不開騎車。(3)路口轉彎前30公尺或變換車道,提早打方向燈,並看照後鏡及擺頭查看有無人車。(4)提醒年長者開騎車遵守號誌,不要闖紅燈。(5)車道狀況要留意,保持距離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