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暨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 2016-02-23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諳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而違反禁止經營商業等規定,歡迎同仁下載本公告附件,銓敘部整理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