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每日」哺(集)乳時間疑義

發佈日期 : 2023-02-04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勞動部112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7501號令略以,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每日給予之哺(集)乳時間,其「每日」包括出勤之工作日、休息日及休假日,該解釋令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