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7-06-29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教育部函.pdf
附表一: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處理流程圖.pdf
附表二: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所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情事認定參考基準.pdf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