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學生(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3-08-07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首頁/校內公告

一、本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表達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1年級及2、3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二)旨揭比賽分為「校內初賽」及「區域決賽」二階段辦理,規劃如下:

1、「校內初賽」:

(1)由貴校自行辦理,全校學生皆可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貴校參考區域決賽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貴校初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

    名參加區域決賽。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報名方式:

甲、屬於「個人實驗教育」者: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請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洽詢原設籍學

    校;無學籍者請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洽詢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

    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乙、屬於「團體實驗教育」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決賽報名截止日前向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1名為限。

丙、屬於「機構實驗教育」者:由非營利法人之代表人向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

    於決賽報名截止日前向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1名為限。

2、「區域決賽」:學校符合「參加對象」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班級總數為30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3人

    ;超過30班者,每增10班,報名人數可增加1人,不滿10班以10班計;共分為北區、中區、南區等3區辦理,

    承辦學校如下:

(1)北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2)中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3)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3、競賽項目為「聽英拼寫」及「詞彙題(含搭配詞)」各50題。

(三)比賽重要時程:

1、校內初賽:貴校應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2、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本競

    賽之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pro.k12ea.gov.tw/)報名。

3、區域決賽日期: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時,分別於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國立彰化女子高

    級中學(中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同時辦理。

三、獎勵:

(一)參加區域決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優120人,分列區域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

    獎及佳作(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本署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本署頒發禮券及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1、區域決賽一等獎:以1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500元。

2、區域決賽二等獎:以2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000元。

3、區域決賽三等獎:以3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800元。

4、區域決賽佳作:以60人為原則。

(二)參加區域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1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2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

    師記嘉獎1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1位指導老師,請貴校依權責辦理。

四、有關旨揭競賽相關報名程序請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查詢。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分機1230。

六、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

    校學籍之學生旨揭競賽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