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表達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1年級及2、3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二)旨揭比賽分為「校內初賽」及「區域決賽」二階段辦理,規劃如下:
1、「校內初賽」:
(1)由貴校自行辦理,全校學生皆可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貴校參考區域決賽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貴校初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
名參加區域決賽。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報名方式:
甲、屬於「個人實驗教育」者: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請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洽詢原設籍學
校;無學籍者請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前洽詢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
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乙、屬於「團體實驗教育」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決賽報名截止日前向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1名為限。
丙、屬於「機構實驗教育」者:由非營利法人之代表人向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
於決賽報名截止日前向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1名為限。
2、「區域決賽」:學校符合「參加對象」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班級總數為30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3人
;超過30班者,每增10班,報名人數可增加1人,不滿10班以10班計;共分為北區、中區、南區等3區辦理,
承辦學校如下:
(1)北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2)中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3)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3、競賽項目為「聽英拼寫」及「詞彙題(含搭配詞)」各50題。
(三)比賽重要時程:
1、校內初賽:貴校應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2、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本競
賽之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pro.k12ea.gov.tw/)報名。
3、區域決賽日期: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時,分別於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國立彰化女子高
級中學(中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同時辦理。
三、獎勵:
(一)參加區域決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優120人,分列區域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
獎及佳作(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本署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本署頒發禮券及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1、區域決賽一等獎:以1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500元。
2、區域決賽二等獎:以2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1,000元。
3、區域決賽三等獎:以30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800元。
4、區域決賽佳作:以60人為原則。
(二)參加區域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1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2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
師記嘉獎1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1位指導老師,請貴校依權責辦理。
四、有關旨揭競賽相關報名程序請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查詢。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分機1230。
六、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
校學籍之學生旨揭競賽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