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8014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實務執行需要及現況問題,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相關規範。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環保署發布令影本及其附件資料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