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以下簡稱長照特約要點)依衛福部112年10月6日1121962698E號公告,於112年10月6日停止適用。 二、檢送「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總說明、逐條說明、發布令掃描檔及停止適用長照特約要點公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