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0月13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10057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部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與其附件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