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提升獎勵本土語文專長師資及活動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6-12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研習公告
申請期程: 即日起至 115年7月31日止。請符合資格之教師或處室備妥資料向教務處提報,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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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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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本土語文專長正式教師獎勵: 學校甄試並完成聘任具本土語文合格證書之正式/合聘教師,實際於115學年度授課者。每聘任 1 名核定一次性獎勵金 50 萬元(若閩、客、原語專長皆聘足至少1名,每名調升至 6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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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資源費用補助: 非本土語文專長之編制內合格教師,取得本土語文認證(閩/客中高級、原住民高級以上)或第二專長教師證,且當學年度有實際授課者。每位教師補助 1 萬元(每校最高 5 萬元),用於購買教學耗材或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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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土語文活動及研習補助: 鼓勵引導學生探討本土文化或延伸課程之活動。每校最高核定 3 萬元(需檢附活動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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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調整所需鐘點費補助: 非本土語文專長教師,於115學年度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期間,學校為其進行減授課或公假派代(每師每週最多2節),補助學校鐘點費每位教師 4 萬元(每校最高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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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勵機制: 現職合格教師取得上述本土語文認證並實際授課者,嘉獎一次;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取得教師證並實際授課者,嘉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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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