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農業部農糧署「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修正草 案對照表1份,倘有修正意見,請於112年11月17日(星期 五)前函復
發佈日期 :
2023-11-17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衛生組最新公告,首頁/公佈欄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2年11月8日農糧稻字第1121091291號函辦理。
二、該要點擬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少年矯正學校為學校用餐食米之撥售對象(第二點)。
(二)為使食米供貨來源更具彈性,除公糧外,增加與農業部農糧署當地分署簽訂食米供應學校用餐契約之糧食業者提供之民糧(第三點)。
(三)配合學校學制現況,將每學年度食米撥售價格適用期間,修改為當年八月至翌年七月(第四點)。
(四)結算後尚有結餘食米,團膳廠商應以市價購回,補繳之價差,按公糧米及民糧米分別規定(第十九點)。
三、倘有修正意見,請於旨揭修正草案對照表填報修正意見函復本署,無則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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