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武陵文教基金會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

發佈日期 : 2025-12-18 資訊群組 : 07圖書館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首頁/比賽公告,圖書館公告

活動簡介

  • 鼓勵創作風氣,發掘寫作人才,讓文學創作薪火永傳。

比賽類別

  • 分散文、新詩二組。

參賽資格

  •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活動時程

  • 頒獎典禮地點、日期及各組得獎名單,另擇期公布。

報名方式

  1. 為處理方便,恕不接受手寫稿件,稿件請以電腦wordA4格式,直式橫書,標題14级,內文12級。
  2. 請上武陵文教基金會官網(wlcef.vcom.tw)文學獎專區/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文學獎,完整填寫報名表各項資料並上傳參賽稿件,稿件請以WORD檔傳送(不接受PDF檔)。
  3. 稿件一經上傳,若要修改,請先將舊有作品刪除,否則將無法重新上傳。
  4. 截稿日期:114年12月31日(以電子郵件收件紀錄為憑)。

比賽規定

  1. 散文組:不得超過2500字
  2. 新詩組:不得超過30行

評分標準

  • 評審:分初選、決選二階段,聘請國內知名作家擔任。

活動獎勵

同一作者可以同時參加散文、新詩組比賽,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1. 散文類
  • 第一名:獎金1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第二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第三名:獎金6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佳作:6-8名,各得獎金2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1. 新詩類
  • 第一名:獎金10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第二名:獎金5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第三名:獎金3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 佳作:6-8名,各得獎金10,000元,獎牌/獎座乙面或獎狀乙幀。
  1. 以上各組經評審決議,部分名次得從缺。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2. 參加比賽之作品,必須未曾在全球任何報章雜誌、網路、部落格等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3. 嚴禁抄襲,經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另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或其他法令糾紛訴訟,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參賽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4. 參賽作品文稿及檔案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5. 所有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6. 基於舉辦文學獎、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蒐集,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等,於本文學獎舉辦期間至主辦單位法定保管期限屆滿,主辦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
  7. 所有得獎獎金均須依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8.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擁有發表權及轉載權,刊載製作結集成冊,與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同時在確保創作者權益下,主辦單位得代為洽談作品相關衍生之商品(包括但不限影視、手遊、數位出版等)及版稅事宜。
  9. 若有疑問請至武陵文教基金會官網wlcef.vcom.tw留言,主辦單位將儘快答覆
  10. 投稿者皆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1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武陵文教基金會官網wlcef.vcom.tw 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武陵文教基金會、桃園市政府

協辦單位: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贊助單位:另邀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武陵文教基金會、桃園市政府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0930-3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