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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學測考試資訊】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應試相關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6-01-07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重大訊息

1、考試日期:115.01.17(六)~115.01.19(一)

2、《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含: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另提醒有效證件不包含學生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應試有效證件。(本次考試無准考證或入場識別證)

3、《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的補救方式》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間,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且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 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將依違規處理辦法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4、各班試場分配如右請連結:https://www.sivs.chc.edu.tw/ezfiles/0/1000/attach/86/pta_30923_6879554_61365.pdf

考生亦可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ap.ceec.edu.tw/RegExam/ExamInfo/A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個人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確切考試地點等資訊。

5、1月16日(五)下午2時至4時開放查看學測試場及座位
學測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1月16日(五)下午2時至4時;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如要查看試場及座位請於規定時間內前往查看,其餘時間皆不開放。

6、《突發傷病應考服務申請》
(1) 由本會受理申請期間(網路申請):自1月6日(二)上午9時至1月14日(三)下午5時為止。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點選「突發傷病服務」進入「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申請。
(2)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填表後逕洽各考區自):1月15日(四)至1月19日(一)。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之「下載專區」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逕向考生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試場分配表。https://www.ceec.edu.tw/xmdoc/cont?xsmsid=0I363352927974766861&sid=0N360583024315628197

7、考生應考提醒及應考檢查如附件一請務必詳閱、相關考試測驗違規注意事項如附件二(P47-P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