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活動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發佈日期 :
2021-10-29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行政院函以,各機關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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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