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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及第30條條文業奉總統111年1 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411號令公布

發佈日期 : 2022-02-18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

一、總統府秘書長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410號函、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如附件電子檔)。

二、本校性平通報窗口為學務處生輔組,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04-777240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