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兼行政教師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案

發佈日期 : 2015-10-16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有關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一案,說明如下。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14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度未休假之日數不得保留;至其於學年終分娩之請假疑義,基於公教一致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年終分娩,既有生產之事實,自應核給娩假,不宜延後申請或重覆核給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