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重要公告】111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 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2-11-03 資訊群組 : 05實習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實習處公告

一、時間:111/11/6(星期日)早上10:00~11:40 【9:50入場】或下午2:00~3:40 【1:50入場】(實際測試時間以准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二、測試地點:彰化高商(實際測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地點為準)。

三、應檢人請務必攜帶雙證件「准考證」、「身分證」(注意:學生證不適用)及黑色2B鉛筆、橡皮擦,佩戴口罩自行前往應試。切勿隨身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行動裝置(如: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等進入試場

四、如准考證在測試前毀損或遺失,可至受理報名單位網站(https://skill.tcte.edu.tw)列印「准予考試證明」,或測試當日攜帶附有相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之身分證明文件於各試場服務台申請補發。

五、技能檢定中心提醒應檢人相關事項,重點說明如下:

(一)、請應檢人落實自我健康管理;如應檢人已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感染症狀等不適症狀者,建議儘速就醫、在家休養;應檢人如為防疫規定所定管制對象,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檢定:

1.於隔離治療、居家(或集中)照護、居家(或集中)檢疫或居家隔離期間,依防疫規定不得外出。

2.測試日(含)前7日內有快篩陽性。

3.測試日有發燒情形。

4.自主防疫期間未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二)、全面佩戴口罩、量測體溫:

1.應檢人請一律自備並全程佩戴口罩入場應試,並提早到達配合體溫量測(出示准考證)。

2.各考區學校於測試當日上午8時起,於校園或試場樓層出入口執行應檢人體溫量測工作,量測體 溫有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或快篩陽性等情形,請儘速就醫、在家休養,不得參加技能檢定,並得檢附相關證明申請退費。

(三)、禁止陪考:不開放應檢人之親友進入考區學校陪考,如應檢人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申請陪考服務者,於測試前得向學科測試辦理單位申請1人陪考。獲准陪考之人員,仍應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始得進入考場。

六、申請退費:

應檢人如於防疫期間,因自我健康管理於測試日無法參加技能檢定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於1個月內向技檢中心申辦退費

1.居隔通知書或測試辦理單位開立應檢人發燒聲明書/證明書及醫院診斷證明。

2.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應重大偶發事件學、術科測試退費申請表(如簡章附件38,詳情請洽就業組)。

3.准考證下方的繳費收據。

4.本人存摺影本(務必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