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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2)年7月3日公告「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本年6 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

發佈日期 : 2023-07-19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衛生組最新公告,首頁/公佈欄,校園防疫專區

說明:立法院111年5月27日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討論決議同意延長旨揭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本(112)年6月30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業務已逐漸回歸常態,故旨揭條例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衛福部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3條規定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