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之配偶於境外生產,仍可請陪產假
發佈日期 :
2021-05-03
資訊群組 :
08人事室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人事室公告
勞動部函釋略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受僱者之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受僱者未離境,仍可請陪產假。茲以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對象,是如有上開情事,亦得申請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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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