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條文
發佈日期 :
2024-04-25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生輔組最新公告,首頁/公佈欄,校園霸凌防治
教育部考量現行實務,針對「校園霸凌」、「體罰」、「不當管教」與「違法處罰」事件之處理,不易於申請調查階段分辨受理管道及相關程序,師對生調查多頭馬車,生對生處置重調查輕輔導,以及「校園霸凌」持續性定義之爭議等問題,爰修正本準則,其修正要點概為將「師對生」與「生對生」調查處理機制分離及納入輔導先行概念等多項,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A號令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並自113年4月19日實施,網站如下https://bully.moe.edu.tw/news/121,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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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