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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19-04-09 資訊群組 : 05實習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實習處公告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在新住民子女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每年度分為二期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每年1030日前提出申請。

四、惟為瞭解108年度第1梯次(107學年度第2學期)受補助學校辦理情形,本署特辦理實地諮詢輔導工作。承上,有意申請「108年度第2梯次(108學年度第1

期)」之學校(10881日至109131日),請於108517日(星期五)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憑辦;直轄市、縣(市)政

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承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助理

(電話:07-8100888*2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