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性平法及防治準則,依兒少法第97條規定,以公益性理由公告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姓名,以供家長及學生知悉
發佈日期 :
2025-02-10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
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1條第2項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1條第1項規定,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以公益性理由公告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姓名,以供家長及學生知悉,避免兒童及少年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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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