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國家防災日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主旨:檢送本署辦理「114年度國家防災日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524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演練訂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辦理,
各縣(市)聯絡處及學校配合辦理事項摘列如下:
(一)各縣(市)聯絡處:
1、請先期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及選定適當學校作為示範觀摩演練學校(建議以近3年曾獲教育部補助
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之學校為主),所選學校應至少辦理1次預演,
其預演規模大小、方式由各縣市聯絡處自行訂定。
2、請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前,將上開所選學校,依附件5之學校特色說明表,免備文填復本署。
3、請督導各校於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時,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
之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可不操作實際演練),細部規定教育部將另函通知。
4、請於114年10月7日(星期二)前,針對轄內之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依附件6格式填寫正式參演人數,以免備文方式寄送本署。
(二)學校:
1、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結合相關時機向學校師生宣導周知。
2、請於開學後正式演練前,運用集會時機規劃至少辦理1次預演,完成演練「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
亦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3、請於114年9月30日前,播放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tw/)
拍攝國家防災日地震宣傳影片,以提升師生防災知識及觀念。
4、請於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時,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
之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可操作實兵演練)。
5、為擴大全民參與成效,各校可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完成註冊,並將後續演練成果上傳,
以強化演練宣傳效果。
三、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本署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
(一)電話:04-37061484。(二)電子信箱:e-3284@mail.k12ea.gov.tw。


國立鹿港高中 Lu Kang Senior High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