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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修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主要修正志工獎勵之條件資格、志工獎勵、績優志工團隊辦理次數、頒給等次規定,請參照

發佈日期 : 2026-01-06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訓育組公告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22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54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來文、「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