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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臺灣台語/馬祖語沉浸式教學實施計畫申請開跑!

發佈日期 : 2026-01-13 資訊群組 :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教學組公告

為落實本土語言教育,營造校園內自然的使用情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本計畫,鼓勵教師於學科教學中融入臺灣台語馬祖語,提升學生接觸與應用本土語文的機會。

一、 計畫目標與期程

目標:透過非語言課程(如各學科課程)的沉浸式教學,強化學生本土語文能力,並建構教學模式。

實施期程:115學年度(自 115年8月1日起至 116年7月31日止)。

二、 實施重點

課程安排:於本土語文及英語文以外的部定或校訂課程實施,且該課程至少 50% 以上教學時間需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

教學內容:鼓勵教師就地取材自編教材,並採漸進式溝通,引導學生習慣使用本土語彙。

環境營造(非必要):學校可規劃教室布置、校內廣播或建立獎勵機制,深化語言學習情境。

三、 師資與資源

師資需求:執行教師需具備良好雙語(國語與本土語)溝通能力。

協同教學:可依課程需求,邀請地方文化團體或業師進行協同教學。

專業支持:學校可成立教師社群,辦理研習或工作坊以增進教學專業。

四、 經費補助標準

補助上限:每校最高補助 20 萬元

補助對象與比率

    ◦ 教育部所轄國立學校:全額補助。

    ◦ 私立學校:最高補助 80%。

    ◦ 地方政府主管學校: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比率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講座鐘點費、排代或減時授課鐘點費、國內旅費及膳費等。

五、 申請與核結作業

申請期限:請於 115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審查公告:預計於 115年4月召開審查會議,7月公告通過名單。

成果核結:執行結束後需繳交成果報告、5分鐘教學影片及至少1份課程教案。

獎勵措施:計畫執行結束後,參與人員可依規定從優辦理敘獎

相關申請表格及詳細規範請參閱附件,如有意願申請請洽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