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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屆「海風文學獎」徵文活動開始,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四)17:00止,歡迎同學踴躍投稿。

發佈日期 : 2026-01-14 資訊群組 : 03學務處 公告分類 : 首頁/公佈欄,訓育組公告

一、宗    旨:增進學生寫作興趣,提倡校園文風,深耕文學土壤,拓展學生視野,提昇文學創作水準,發掘與獎勵學生創作人才,建構鹿高人文精神,發揚鹿港悠久文風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海風社

三、協辦單位:國文科教學研究會

四、徵稿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五、甄選類別:主題不限,題目自訂。

    (一)短篇小說:字數至少3000字。

    (二)散    文:字數以1000字至2000字為限。

    (三)新    詩:20行以內。

六、名次與獎勵:獎勵相關費用由學務處業務費經費提供,獎項如下:

    (一)第一名:各文類取一名,記小功1次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各文類取一名,記嘉獎2次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各文類取一名,記嘉獎2次及獎狀乙幀;

(四)佳  作:各文類取二名,記嘉獎1次及獎狀乙幀。

◎註:作品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七、投稿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至本校首頁下載影印或至訓育組索取。所有投稿稿件均不得在作品中註明作者之班級姓名或其他註記。

(二)投稿作品請電腦列印3份,連同報名表1份,日校學生請投稿至學務處訓育組或國文科辦公室;進修部學生請投稿至進修部辦公室來稿請以A4列印,直式橫書,每頁600字,新細明體,12級字,段距1/2行高。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四)17:00止

八、注意事項:

(一)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二)來稿如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或內容違反善良風俗者,恕不列入評分。

(三)作品須打字列印(A4紙張,新細明體12級字,直式橫書)。

(四)小說、散文類之字數或新詩之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五)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追回獎金、獎狀並取消得獎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及模仿之行為,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行負責。

2.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或一稿數投之作品。

3.作品中註明作者姓名或其他註記者。

(六)各類文學得獎作品將刊登於鹿高青年校刊(不另支稿費),得獎者得視需要另外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及得獎感言。

(七)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九、評選辦法:由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擔任評審工作。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